6.1.1.3 采購物料的不合格由QA部向供應商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由資材部負責轉達供應商。
6.1.1.4 制程中出現批量不合格和當月統計未達到質量目標的項目,由QA部向相應的制造部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
6.1.1.5 出貨抽檢中發現的產品不合格由QA部組織評審,需要時向責任單位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
6.1.1.6 顧客投訴由QA部進行評審,必要時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
6.1.1.7 其它各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產品不合格報告、質量分析報告、意見書等,由QA部組織評審,需要時向不合格責任部門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
6.1.2 不合格原因分析及糾正措施的制訂
6.1.2.1 由責任單位根據《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中不合格情況進行問題調查和原因分析,或聯絡相關單位評審。如對要求改善的項目有異議,可向QA部提出。
6.1.2.2 責任單位依據調查、分析的結果,制訂糾正措施,并明確執行的責任人與完成時間;
6.1.2.3 以上情況記錄于《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經責任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回復QA部.
6.1.3 糾正措施的實施
責任單位負責糾正措施的實施,將實施情況記錄于《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并通知QA部;
6.1.4 跟蹤驗證
6.1.4.1按措施的完成時間,由QA部跟蹤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驗證結果記錄《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后歸檔,并知會其責任單位。
6.1.4.2 追蹤驗證無效時,再次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責任單位必須重新分析原因和制訂糾正措施,直至措施有效或公司管理者代表確認結案。
6.2 預防措施的控制
6.2.1 潛在不合格的確定和預防措施的提出
6.2.1.1 QA部每月對進料檢驗記錄、制程檢驗記錄、出貨檢驗記錄作匯總分析,根據質量波動的規律,尋找有關采購、制程、成品的潛在不合格,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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