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玩具產品必須謹慎使用化學物質
重金屬、增塑劑、禁用偶氮染料、甲醛和有機溶劑在對外貿易領域有玩具出口的“五大殺手”之稱。據統計,由這五大類化學物質超標引起的玩具出口召回數量占因化學因素召回總量的97.7%。近年來,世界各國及地區對玩具中有害化學物質的限制日趨嚴厲,為此,淮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所有出口玩具生產經營企業要高度重視,積極應對。
去年8月,日本玩具協會發布通知,宣布日本玩具安全標準(ST-2002)中受限制的鄰苯二甲酸鹽由2種增至6種,并且管制所有可塑性材料。
自去年9月6日起,受管制玩具中的增塑聚氯乙烯(PVC)、聚氨酯(PU)及橡膠材料必須符合新的鄰苯二甲酸鹽要求,測試方法必須遵守新的《日本食品衛生法》(JFSL)。無獨有偶,我國臺灣地區亦開始禁止將甲酰胺類物質用于制造玩具類產品,臺灣環保署已將甲酰胺列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管制,并禁止用于制造14歲及以下年齡段的兒童玩具(含玩具組件)及兒童用品、塑膠地墊。隨著世界各國及不同地區新法規的不斷頒布,針對玩具的化學安全性設置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將會越來越多,限制也將更為嚴格,我國的玩具生產經營企業將面臨越來越嚴峻的挑戰,而其中又以對出口玩具生產經營企業的挑戰最為直接和緊迫。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玩具生產企業,可從以下方面著手:一是對本企業產品的相關出口國家及地區新指令的化學性能指標要求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查找企業現有工藝和原料與新指令指標要求相沖突的地方,有針對性地進行升級更新;二是充分利用好過渡期,謹慎使用化學物質,不斷提升企業的科研能力,在禁用化學物質方面做好替代物質的研究;三是加強技術革新,提升應對能力,從管理體制、產品技術含量等深層次的角度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只要我們高度重視,未雨綢繆,加強管理,積極應對,淮安市的玩具產品對外貿易就一定不斷發展,我市的出口玩具生產經營企業就一定能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