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管理需開發金型的部品,以明確規范有關金型部品的購買、金型的廢棄和販賣等業務。
2.范圍
適用于東莞德利信電子有限公司資材部對金型的管理
3.主管部門
東莞德利信電子有限公司資材部
4.定義
金型:包含使用沖壓(PRESS)加工或使用塑膠/樹脂成型(MOULD)。
5.金型管理
5.1金型及其樣品發注
金型的發注包括:新規、變更、更新和移管等4種類型,同時委托提供樣品。
新規:用《新部品發注依賴書》發注時實施。
變更:相關部門提出《變更指示書》時實施。
更新:保管現行金型實物的購買先用《金型作成申請書》申請更新,討論后實施。
移管:從本社移管時實施,此移管方要發行初品樣品依賴。
5.2金型部品的認定
按《部品購入要領(金型部品)》進行管理。受領到樣品后,按《型檢樣品處理要領》將樣品
受領日期記入電腦,再按照《新規部品處理要領》依賴技術課檢查。
5.3認定、登錄
檢查合格后,購買課內部用《部品登錄依賴書》進行部品登錄,購買先將以下資料一并提出。
A新規金型(增強、更新)的情況 1)金型預書 2)INVOICE
B變更金型的情況 1)變更指示書(復印) 2)INVOICE
C移管金型的情況 1)金型預書
5.4金型的保存、管理
5.4.1金型的實物由購買先予以保存、管理,其記錄由購買先管理。
5.4.2 財務決算時,將保管金型的資料收集交付,盤點時接受相關報告書。
5.5金型的廢棄
保留金型的購買先提出《金型廢棄申請書》進行申請,討論認可后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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