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缺點(主要缺點)處理
供應商在生產中發現嚴重不良或因功能性缺點被批退的部品,但通過追加工等處理可使用的
部品,則由供應商向部品檢查課提出《特采部品申請兼特采部品使用連絡書》及特采樣品,我課將召集技術課,機芯生產課,制品檢查課會議研討。需投產確認時由情報處理班人員填定《特采部品投產依賴書》經課長承認后,連同特采樣品一起拿到生產線投產,投產結果先經機芯生
產課及制品檢查課課長以上責任者批準,再由IQC課長核準后特采使用。
5. 3 為便于以后追溯,資材管理課根據受入檢查判定結果及不良連絡書,記錄部品特采日期、數量再出庫使用。
6. 特采標識
特采部品的識別參照《部品檢驗與測試狀況識別規定》執行。
7. 相關文件: 部品檢驗與測試狀況識別規定 TDB-G002
8. 相關表單與保管期限
不良發生報告兼對策依賴書 B-B-006 3年
TDL來料檢查結果表 B-B-008 2年
特采部品申請書兼特采部品使用連絡書 B-B-014 3年
不具合連絡書 B-B-016 3年
特采部品投產依賴書 B-B-017 3年
TDL海外部品受入檢查結果表 B-B-020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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