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了規范本公司量測儀器,使所有的量測儀器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并處于正常有效的使用狀態,使產品的品質得到有效的保證。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用于產品品質判定的量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均包括在管理控制之內。
3.職責:
3.1 各使用單位:對使用中的量測儀器設備管理與保養。
3.2 品質部:量測儀器設備的申購、校驗、保養與管理。
4.內容:
4.1 量測儀器的申購
各使用部門依實際需求,以聯絡單的形式經部門主管批準后交于品質部,由品質部填寫申購單,申購單經總經理批準后,即交由采購部辦理。量測儀器設備入廠后,由品質部從倉庫領取,并進行分類校正,記錄管制。驗收時還應要求廠商提供校驗合格證明,如驗收不合格即通知廠商處理。
4.2 使用管理:
使用部門在領用時,應檢視有無粘貼校正合格/準用之標簽,以確保其是否經校正合格/準用,并做好相應記錄。使用部門在使用量測、儀器設備前先確認是否經校正合格且在規定之有效期限內。反之則應停止使用,并通知實驗室人員處理。量測儀器設備之操作使用方法, 由使用部門負責訓練,必要時安排測量工程師授課指導。
4.3 維護、保養及校正:
量測、儀器設備由使用部門負責維護及保養。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切勿碰傷。維護、保養及校正以本公司現有人員為實施原則(指內校作業),若因技術、設備上限制或需要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托專門機構協助維護保養(指外校作業)。當校正完畢,為避免人為失誤或錯誤動作之不必要調整,其重要動作開關或旋鈕等應予以適當管制或標示(如粘貼封條或標示警示語等)。
4.4異狀及處理:
使用中出現明顯異常;維護或調整后,未達預期之功能;搬移后之功能異常;校正結果未符合允收標準;其它有影響功能,導致測量誤差;及影響測量品質之異常。使用人、保養人或異狀之發現者,應填寫《量測、儀器設備異狀處理單》;(《量測、儀器設備異狀處理單》適用于各個部門;)通知實驗室人員處理;對已量測檢驗工作的影響,包括產品是否需要重新量測等事項皆應進行評估;查明原因后擬定適當對策,包括對校正方法、周期(頻率)、人員訓練及量測、儀器設備之適當性重新評估;如經處理后無法達到原有精準度時,則報廢處理。當儀器的精確度受到懷疑時,儀器需送交品質部進行校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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