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制程工件檢驗:
5.2.1技師依據制模圖進行各項加工工序安排、“模具加工工藝要項明細表”“模具工序加工工藝尺寸基準表”“加工指示書”制作填寫,當相應工件制作工序完工后,技師安排人員送檢工件與相關資料至模具QC進行檢測,對于較大工件可采用技師報檢、QC現場作業方式。
5.2.2 模具QC依據“模具加工工藝要項明細表”、“模具工序加工工藝尺寸基準表”、“加工指示書”、“制模圖紙”進行檢測,結果記錄于“新(舊)模零件檢查表”。
5.2.3 模具QC檢測OK工件轉入下一工序;NG則填寫“模具品質異常處理單”,進行品質異常處理;
5.3 模具總裝檢查:
5.3.1技師對模具制作完成后,安排進行前、后模的分開組裝,報檢模具QC,模具QC對組裝后的模具進行總裝檢查,并將結果記錄于“模具總裝檢查表”,“模具總裝檢查表”經過主管審核、副總經理核準后由模具QC開具“試模申請通知/報告單”進行試模作業。
5.3.2針對外包整套模具:加工商送入模具QC進行報檢,模具QC對組裝后的模具進行總裝檢查,并將結果記錄于“模具總裝檢查表”,“模具總裝檢查表”經過主管審核、副總經理核準后由模具QC開具試模申請通知/報告單進行試模作業。
5.4模具外發件檢驗:
5.4.1外發件,由工模提供胚料或半成品及外發圖紙、“加工指示書”(若有相配之實物也須提供)與模具QC檢驗,模具QC進行登記,加工商到模具QC處取件作業.
5.4.2模具外發加工作業參見“模具、治具外發作業管理辦法”
5.4.3外發件回來后針對不同類別,模具QC參照相關資料進行檢驗:(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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