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的管制
4.11.1總則
制定《量規儀器校正與分析規定》以明確校正及維護本公司的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之途徑。
4.11.2管制程序
A.本公司應決定所需量測及準確度和精密度的要求,并選擇適當的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
B.品質保證課負責鑒定及校正本公司所有與品質有關之檢驗量測與測試設備,校正基準對照國家承認的標準或用已知有效關系的鑒定合格的設備進行,并安排好校正周期,當不存在上述基準時,用于校準的依據應形成文件。
4.11.2.B.1)校準服務,對于外校的儀器,本公司只采用獲得國家許可資格的實驗室。
C)制訂各校驗、量測與試驗設備的校正作業指導書。
D)以記錄或標示反映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的校正狀況。
E)保存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標準記錄。
F)當校正失敗時,應評估并記載先前檢驗與測試結果的有效性。
G)確保在合適的環境條件下實施校正、檢驗、量測與試驗。
H)妥搬運、保存、儲存、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以維持其準確度與適用性。
I)防止校正后,人為調試造成校正無效。
4.11.3檢驗、量測與試驗設備之記錄。
所有量具、量測及試驗設備,其校正/驗證的記錄應所包括:
A.根據工程變更下之修正。
B.當接收標準時,任何偏離規范的讀數。
C.在校準后,符合規范的說明。
D.可疑的物料可能已被出貨,應通知客戶。
4.11.4量測系統分析
在控制計劃中明確所需進行MSA分析的量具,其具體執行參閱《MSA》參考手冊。
相關文件
《量規儀器校正與分析規定》 TDQ-G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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