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工裝模具使用:工裝模具由各制造部統一發放。
1.1.1.1. 供應商需領用本公司的工裝模具時,采購員填寫《模具外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或受權人員批準后,才可將模具外發。
1.1.2. 外協工裝模具的歸還,當供應商歸還領用的外協工裝模具時,由資材部經理組織相關人員檢驗確認后方可入庫。
1.2. 工裝模具保養
1.2.1. 塑膠類模具使用完后應打上防銹油封存。
1.2.2. 五金工裝模具在使用后應清掃干凈,封存時在工裝模具上加防護油脂。
1.3. 工裝模具維修
1.3.1. 公司自制的工裝模具由各制造部進行維修;
1.3.2. 外協工裝模具由研發部主管模具人員聯絡外協廠家負責維修;模具送修由研發從生產部使用單位領出,并開放行條,回來交生產部使用單位簽收。研發部負責模具送修過程的技術、進度跟蹤。
1.3.3. 維修結果由使用單位組織驗收并在《試模檢驗確認表》中記錄。
1.4. 工裝模具的封存和啟用
1.4.1. 當工裝模具使用完后封存時,必須注明封存日期,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4.2. 啟用封存的工裝模具時,應檢查工裝模具的封存日期,若工裝模具封存的時間超過半年,則工裝模具必須經過QA部檢驗后方可使用。
1.5. 工裝模具報廢管理
由工裝模具的使用車間填寫《報廢申請單》,經研發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然后在《工裝模具臺帳》上注銷。
1.6. 記錄保存:工裝模具相關記錄由各車間保存。
2. 相關表單
2.1. 《工裝模具臺帳》 QR-IV-063-01
2.2. 《工裝/模具制作申請單》 QR-IV-076-05
2.3. 《試模檢驗確認表》 QR-IV-824-17
2.4. 《模具修改通知單》 QR-IV-733-08
2.5. 《報廢申請單》 QR-IV-063-02
2.6. 《模具外發申請表》 QR-IV-063-03
2.7. 《模具試模記錄表》 QR-IV-8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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