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用于生產的工裝模具進行管理,以保證產品質量。
2. 范圍
生產所用的工裝模具。
3. 相關文件
3.1. 《記錄控制程序》
4. 定義
無
5. 職責
5.1. 資材部負責工裝模具的發外制作、登記簽收;
5.2. 倉庫負責工裝模具的入庫、建帳、發放;
5.3. 各制造部負責工裝模具維護、保養本作業單位使用的工裝模具,并在QA部、研發部的協助下組織工裝模具的驗收;
5.4. QA部、研發部負責協助各制造部驗收工裝模具。
6. 作業規程:
6.1. 工裝模具的申購、制作
根據新產品開發計劃或車間生產需要,由開發項目負責人或各制造部主管提出《工裝/模具制作申請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資材部安排外協單位制作或采購。
6.2. 驗收
自制或發外加工的工裝模具均由資材部倉管員簽收,并通知各制造部領出驗收,各制造部組織設計者、QA部、使用車間共同驗收,驗收結果記錄于《試模檢驗確認表》和《模具試模記錄表》中。驗收合格時接受;驗收不合格時,由設計者提出《模具修改通知單》,由研發部負責修模、開模人員聯絡制作廠家修改,并重新驗收。
6.3. 編號
試模檢驗合格后,由各車間對工裝模具進行編號。
6.4. 工裝模具登記
工裝模具編號后,由各制造部負責統計、使用、管理,建立《工裝模具臺帳》;
6.5. 工裝模具的使用、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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