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確保本公司所使用之檢具執行校驗時能有所依據,特制定本作業規范。
2.范圍:
本公司內所有檢具。
3.權責:
品質部檢測工程師按周期對公司內所有檢具進行校驗。
4.內容:
4.1校正環境:
溫度: 20±5C°
濕度: < 80% RH
4.2校正工具:
校正基準件:經校正合格能滿足治、夾具尺寸要求的卡尺,千分尺,高度儀,投影儀、塞尺,等量具。
4.3校正項目:
4.3.1 外觀的檢校
4.3.2 功能的檢校(針對有壓緊裝置、調節裝置及移動置的組合件治、檢具)
4.3.3尺寸檢校(針對用來控制產品質量的相關尺寸的檢校)
4.4校正方法:
4.4.1 外觀檢校:外觀不可有碰傷、崩缺、脫漆、毛刺、銹跡及其它影響外觀質量的缺陷;標記規格無脫落。
4.4.2 功能檢校:壓緊裝置松緊適宜、調節裝置及移動裝置活動順暢。
4.4.3尺寸檢校:檢具尺寸必須滿足被測產品尺寸的要求或者符合檢具設計圖紙的需要。
4.5校正周期:
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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